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未经同意擅自架设光缆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04-27 14:52
案件名称: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未经同意擅自架设光缆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琼通信〔2021〕罚决(5)号
处罚企业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被处罚企业负责人:文日东
被处罚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713856116G
处罚事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未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同意,擅自在海口市新潭村委会儒佐村的电信杆路上架设光缆。
处罚依据:《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下列危及电信设施安全的行为”第(二)项的规定“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项“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的”。
处罚结果:(一)责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2021年4月23日)起 30天内完成整改;(二)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作出处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日期: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