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在工信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围绕部工作部署和局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和网站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在2014年通过海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行政职权目录的基础上,按照工信部的统一部署,我局编制了《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经工信部审核批复向社会公布。二是落实局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坚持做好工作动态、人事招聘录用、通信行业统计、行业发展及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回应社会关注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疏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对外开展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研判会商答复机制,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努力提高办理效果。在回应社会关注方面,我局与相关新闻媒体合作,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舆情。
(三)积极完善网站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按照工信部的部署,我局配合完成全国网站普查工作,积极开展海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以下简称“局网站”)自查自纠工作。针对现有局网站功能和页面栏目设置不能满足我局日常管理工作需求的情况,制订了局网站升级改版方案,并着手建立完善局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与管理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通过局网站公开信息共计119条,其中:工作动态30条,统计信息及政务信息42条,通知公告31条,其他16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条。此外我局还借助各种媒体渠道公开政务信息,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全年在人民邮电报、中国电信业、海南日报等媒体报刊上刊登信息40多篇,专版3次,不完全统计共有50个以上新闻网站对我局公布信息进行了刊登转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项,其中两项在规定时限内予以书面答复,一项通过电话方式及时告知信息获取方法和途径。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没有因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而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海南省通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标准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强化和规范。2016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对《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重点领域、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根据工信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结合我局重点工作,重点选取信息通信发展、行业监管政策法规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包括:通信行业监管政策及规范性文件、通信市场发展状况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及办事指南、机构设置、人员招聘录用等方面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规范,以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需求。
(三)推进局网站建设。根据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参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要求,对局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尽可能做到节约公众浏览信息、办理业务、咨询反映问题的时间和成本,划清和明确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