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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允许境外人才参加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 09:07 来源: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工信教〔2019〕50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2020〕44号)要求,为做好境外人才参加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明确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可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试行)》执行。报名通过后,境外人员可执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明、境外永久居留证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即可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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