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职称评定 > 动态

关于开展2021年海南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4 17:11 来源: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1﹞6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海南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址

(一)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7日(周日)

上午0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7:00通信专业实务(初、中级)

(二)考试地址:考点设置在海口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其中通信专业实务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有线、无线)”“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五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一个专业报考。

三、申报条件

(一)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精神,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至9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进行注册,认真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2021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报名表》、上传电子照片(照片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证件照,清晰无变形,以便制作准考证及证书使用;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报名信息提交后,需打印报名表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注意:考生每次修改报考信息,报名表的校验码均会发生相应改变,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

五、缴费时间及方式

(一)缴费时间

与报名起止日期相同,即2021年7月26日至9月10日。

(二)缴费方式

1.根据琼价费管〔2015〕67号文件的核定标准,考试收费按一科70元,两科140元收取,支付报名费用后,报名信息方能生效。

2.本次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可在平台自行缴费,支持微信、网银等方式付款。

(三)发票

此次考试只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打印步骤如下:

第一步:关注微信公众号“电子票服务”;

第二步:进入公众号,绑定手机号(与报名系统填报一致);

第三步:我中心开票之后考生会收到开票的推送信息并保存到“票夹”中。

第四步:点击“票夹”可查看到相对应的电子票,选择“查看电子票”可发送至邮箱,缴款人可自行保存或打印。

注意:需要以单位名称开具发票的考生,务必在缴费时以“姓名+电话号码+开票单位”的形式进行备注,需要以个人名称或无需开具发票的考生以“姓名+电话号码”的形式备注。不按要求进行备注的考生和未填写手机号码考生,由此造成的无法开具电子票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审核时间及方式

(一)审核方式

本次水平考试采用考后现场审核的方式,仅对考试合格人员(两科分数均达标)进行审核。合格人员需关注“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职称评定”专栏,我局将在成绩公布后及时发布审核通知,报考人员需按照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在限期内交到海南省通信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核。地点:海口市南沙路47号通信广场海南省通信管理局6楼610室或602室。

(二)审核时间

关注“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我局将在成绩公布后及时发布审核通知,确定审核时间。

(三)审核提交材料

1.本人签字承诺信息真实有效(含联系方式)并经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A4版)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相关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证书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4.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四)审核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需真实、准确、有效,与填报信息相符。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虚假证明、信息有误等,将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合格人员需承担一切责任。

2.凡未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七、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考生可提前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进入“考生报名”栏目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按准考证要求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培训

为配合广大考生和企业要求,帮助考生做好考前准备,增强应试能力,提高考试通过率,本次考前培训委托北京邮电大学组织开展。该培训为线上培训,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关事项见附件1。

九、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通过《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考试,成绩方为有效。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二)按照相关规定,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实施后,各地不得再组织通信工程相应专业和级别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用人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相应专业岗位工作需要,从获得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取得初级水平证书,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水平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三)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按要求进入考场。

(四)通信专业水平考试教材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登陆http://www.txks.org.cn/book进行网上购书。

(五)登陆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可查询考试成绩。登录海南省通信管理局(http://hnca.miit.gov.cn)“职称评定”专栏可查询相关通知和证书领取办法。

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试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2021年度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咨询电话:0898-66533682黄老师、0898-66520769农老师、0898-66595360李老师。


附件:1.2021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培训安排

2.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类别与范围


附件1

2021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培训安排

为帮助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生有效备考,北京邮电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推出“2021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培训”。具体介绍如下:

一、培训体系

(一) U学在线(PC端)考纲解读、真题练习。

时间点:6月15日开通。

(二) U学轻课(移动端)真题/模拟题解析、核心知识点拓展、针对性练习。

时间点:7月5日开通。

(三) U学直播(PC端、移动端)重难点及核心知识点串讲。

时间点:9月20日—9月30日开通。

二、培训内容

(一)初级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通信专业实务

(二)中级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通信专业实务--终端与业务

通信专业实务--动力与环境

通信专业实务--互联网技术

通信专业实务--有线传输与接入

通信专业实务--无线传输与接入

通信专业实务--交换与网管系统

三、培训项目及价格

培训项目

课程售价

1门综合或1门实务课程

699元

1门综合和1门实务课程

999元

四、报名方式

(一)注册

学员可通过下方二维码进入海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平台进行注册,成功后根据自己申报的考试专业选择培训课程。

(二)缴费

本次培训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请考生登录链接:http://buptict.cn/org/hainan/index进行缴费。

五、特别注意

(一)请各位考生不要在手机端缴费,否则无法观看PC端直播课程。

(二)考生注册选择所在省份时务必选择“海南省”,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如果需要发票则需在缴费时备注开票的信息: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由北京邮电大学为学员开具培训费发票,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到海口市南沙路47号通信广场海南省通信管理局6楼602室领取。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898-66533682;

              农老师,联系电话:0898-66520769。


附件2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类别与范围

一、交换技术

从事通信网络交换系统(包括语音、数据等不同平台信息和电路、路由等不同交换方式)及其管理支撑系统(如信令网、智能网、监控系统、计费系统等)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系统集成、为客户解决方案以及为市场提供技术和支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传输与接入

从事通信网络传输系统(包括有线、无线不同传输媒介、各种宽带速率、基础数据网如DDN、X25、FR和ATM等)和接入网系统(包括移动通信基站系统、传输监控、同步网系统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技术支持和网络与资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终端与业务

从事通信网络终端系统、通信业务及其管理支撑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运行维护、技术支持以及为客户提供通信终端与业务服务、通信市场开发与策划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互联网技术

从事互联网技术体制标准的制定、网络设计、网络优化、网络监控、计费系统、业务应用、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的科研、开发、集成、运行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设备环境

从事通信网络电源系统、通信设备工作环境系统(如温湿度、电磁兼容、三防和安全等)和监控系统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