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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填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10:02 来源:

 一、设定依据

1.《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三十五条;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

二、填报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取得我局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包括基础电信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应于3月31日前,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http://ythzxfw.miit.gov.cn)首页—公共服务—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dxzhgl.miit.gov.cn/)报送年报。

四、注意事项

1.报送年报的企业应对报送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2.我局将按照规定要求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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