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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职称专家征集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15:50 来源: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建海南省通信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复函》(琼人社函﹝2017﹞1272号)和《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发布 <海南省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改版)> 的通知》(琼通信局﹝2018﹞173号)要求,为充分发挥我省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智力优势和技术支撑作用,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现就2023年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职称专家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熟悉国家及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够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征集专家专业范围:涉及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信息通信产品及应用研发、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等有关专业。

信息通信网络工程指从事通信网络、大中型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建设项目以及上述网络运行维护和管理任务等工程技术专业,包括网络建设、维护、优化、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岗位工作。

信息通信产品及应用研发指从事信息通信系统和产品研发、生产等工程技术专业,包括信息通信系统、信息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网络信息安全等技术研发,以及相关系统软、硬件产品开发等技术工作。

信息通信技术服务指提供信息化应用和业务支撑等技术性服务工作,从事单位信息通信网络、专业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等工程技术专业,包括技术咨询服务、通信企业信息自动化、信息化业务支撑系统、行业应用及解决方案、网络终端服务和其它信息通信相关技术工作。

(五)高级职称专家工作单位需在海南省内,取得高级职称后从事副高工作满3年,正高级职称专家工作单位可在海南省外,任职年限无限制。所有专家需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年龄为60周岁以下的在职工作人员(续聘专家可以放宽至65周岁以下),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予申报。

已在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中的专家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海南省职称评审专家基本信息表》(见附件),提供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含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任职文件、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申请材料盖章版和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报送至邮箱hnjnjd@hnca.gov.cn。

(三)截止时间。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6533682,电子邮箱:hnjnjd@hnca.gov.cn。

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7号海南省通信管理局602室

附件:海南省职称评审专家基本信息表.doc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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