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通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免收电信基础设施占用公路路产路权补偿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3 09:53 来源:


琼工信信通〔2022〕63号


各市、县、自治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省公路管理局: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加快5G网络建设政策措施》(琼府办〔2019〕30号)精神,认真执行《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十七条中“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所辖的公共区域、绿地、楼面、楼顶、灯杆、桥梁、隧道、公路附属设施等公共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向各通信企业建设基站、管线、机房等电信基础设施时免费开放,并提供进入和用电便利"的条款,切实降低通信企业建设成本,加速全省5G网络建设部署,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免收电信基础设施占用公路路产路权补偿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收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降低“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占用损坏公路路产路权赔补偿费标准的通知》(琼交公路〔2019〕381号)中规定的“缆线通过公路桥(涵)、隧道、跨线桥(直径〈1OCM)和管道通过公路桥(涵)、隧道、跨线桥(直径〈1OCM)”等涉及电信基础设施长期和临时占用、利用国家所有的桥梁、隧道、公路附属设施等路产路权补偿收费,其他如有占用、损坏公路路产路权的,按现行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各级交通、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信基础设施占用损坏公路路产路权赔补偿费收取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自立项目收费、不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等行为。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