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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对违规将不合格或未按要求验收的光纤到户电信设施接入公用电信网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10 14:45 来源:

中国电信海南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公司、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相关企业:

2020年7月6日,我局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以下简称保亭移动)、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琼中分公司(以下简称琼中有线)违规将不合格或未按要求验收的光纤到户电信设施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将调查及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结果

(一)保亭县热带作物研究所花园小区(三期)和保亭县衍宏御景小区(三期)均未建设光纤到户电信设施,但保亭移动私自为上述小区建设光纤到户电信设施,且所建电信设施均不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不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相关规定,为不合格工程。同时,保亭移动在2019年10月前为上述小区接入公用电信网,并陆续为用户开通宽带业务,存在违规将不合格的光纤到户电信设施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行为。

(二)琼中县公务员小区(五期)光纤到户电信设施工程尚未组织验收,且不符合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但琼中有线为该小区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并开通宽带业务,存在违规将未按要求验收的光纤到户电信设施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行为。

二、处理意见

(一)保亭移动、琼中有线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已责令保亭移动、琼中有线限期整改,并分别罚款人民币叁万元和贰万元。

(二)保亭移动、琼中有线违规将不合格或未按要求验收的光纤到户电信设施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行为,阻碍了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和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权力,影响了我省通信行业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现给予保亭移动、琼中有线全省通报批评。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中国移动海南公司、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考核奖惩机制,严肃处理市县分公司相关责任人,督促市县分公司做好整改工作。处理及整改结果于2020年9月30日前书面报送我局。

(二)请中国电信海南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公司、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及相关企业务必将此次通报传达省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市县分公司,加强对《海南省住宅建筑通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指导他们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增强法律意识,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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