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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电信海南公司违反共建共享相关规定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03 08:45 来源:

中国电信海南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公司、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中国铁塔海南分公司、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

2020年10月20-22日,根据中国移动海南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协调儋州新英黄玉村等段落杆路共享争议的报告》(海南移动〔2020〕621号),我局组织海南移动、海南电信相关人员分别对我省儋州、定安的电信设施共建共享3段杆路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中国电信海南公司违反共建共享相关规定情况通报如下:

经我局调查核实,儋州雅星陀马村等2段杆路存在已有电信杆路具备共享条件而不配合或拒绝开放共享的情况,定安X227县道段由于共享争议协调杆路长,客观情况多样,可以通过技术改造达到共享需求。为进一步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建设发展,更好贯彻执行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20〕78号)和《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以及《海南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于中国电信海南公司在共建共享方面的违规行为进行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儋州新英宝山村段、黄玉村段、雅星陀马村段、新州攀步村段、长塘村段、大成镇大成岛村段、定安X227县道段整改结果报我局。

二、要求中国电信海南公司汲取教训,遵守共建共享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加强教育和法律宣贯,守住法律底线,建议对儋州电信公司严重违反共建共享规定的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三、请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即日起对共建共享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并将整改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我局。对于以后在共建共享工作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规定的行为,我局将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各电信企业应当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统筹集约建设和存量资源共享,继续推进杆路、管道等传输资源共建共享,正确引导下级各部门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坚决杜绝恶意破坏电信设施和违反共建共享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生,共同为网络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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