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儋州市分公司违规将不合格的光纤到户电信设施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05-10 09:52
案件名称: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儋州市分公司违规将不合格的光纤到户电信设施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琼通信〔2021〕罚决(7)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儋州市分公司
被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李里晓
被处罚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3774282830T
处罚事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儋州市分公司存在违规将不合格的儋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住宅楼光纤到户电信设施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行为。
处罚依据:《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光纤到户电信设施未按要求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将未按要求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光纤到户电信设施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由省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一)责令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儋州市分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二)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作出处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日期: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