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通信行政执法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6 15:28 来源:

2020年,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新修订和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及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法规政策文件,督促相关处室落实通信领域发展及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海南省自由贸易区(港)建设相关工作。二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年来,我局以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利用宪法日、法律法规出台等时间节点,结合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局网站、局微信群、局办公场所推送张贴法治宣传资料,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依法进行监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以及执法能力和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确保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电信法》立法工作,认真研究《电信法(征求意见稿)》,为《电信法》的出台献计献策;二是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立项修订工作,圆满完成省人大2020年立法计划提出的打包修改《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任务;三是积极配合做好涉及通信领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对标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具体内容,围绕电信领域改革开放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配合做好海南省自由贸易港相关制度建设工作,为上级部门制定改革方案、修改和制定通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务实有效的方案建议。全年共向工信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提交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和调整建议约55条;四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组织开展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五是完善局内相关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海南省通信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工作制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六是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修订了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权力责任清单。六是认真研究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电信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坚持依法治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电信市场监管,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根据工信部的统一部署2020年我局在围绕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举措取得一定成效。全年依照法定职权开展行政执法次数总计7141次。其中: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7次;对行政对象开展行政检查457次;对行政征收对象开展行政征收执法155次;对行政许可事项执法6522次。二是认真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和信访制度,加大对争议纠纷的处理。一年来,我局充分发挥12300申诉调解中心的作用,常规电信争议由12300申诉中心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对涉及电信业务经营活动违法违规问题,由业务处室依法依规深入企业进行查处;针对无理诉求,经多次疏导教育解释后仍一味缠访、闹访的信访人,我局积极给以沟通解释,引导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2020年全年受理电信用户申诉投诉796件,处理来信来访158件。

)加强行业管理,推进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和规范我省电信设施共建共享管理工作,结合我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际情况,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广电及铁塔公司加强与电力、铁路及公路等企业的合作,扩大电力杆路加挂通信光缆和传输配电杆塔加挂通信天线设备的试点范围。二是积极推动基础电信企业落实携号转网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组织开展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互联网网站安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综合整治骚扰电话等专项活动,净化网络空间,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是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好电信普遍服务建设、维护和用户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梳理规范服务协议签订和业务宣传行为,优化业务管理和服务流程,切实履行服务承诺,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六是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通信专业水平考试。七是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通信保障演练。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在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33条,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外,本年度我局按时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2020年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办理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3件,及时就代表们提出的涉及我局的有关建议提案进行答复

(六)加强执法监督,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按照工信部统一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双随机、一公开”等改革措施;二是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局内各业务处室联合执法,推行通过抽样检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切实加强检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配合做好“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等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工信部的通知要求,组织业务处室开展我局监管事项梳理、认领和填报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全年配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各1起,原告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请求均被上级主管部门和法院依法驳回。五是根据工信部政务服务管理要求,推进我局行政许可标准化及监督评价工作,落实线上线下主体责任,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备案等服务事项办理。

(七)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以执法证件管理为抓手,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和退出管理,定期对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以及执法辅助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二是强化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学习。为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2020年为10名在职公务员申请开通了普法教育学习平台账号;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工信部执法培训考核各一次;三是加强法治教育,组织通信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法庭庭审,开展以案说法、法律大讲堂等活动。全年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次,组织旁听庭审活动2次,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履行法定职责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局目前没有对行政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专门的举报投诉处理程序。行政执法案件线索通常以电话反映或者来函、到访等方式向有关处室投诉举报或者通过局网站的局长信箱、电信用户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以及部省信访网络平台和12300用户申诉平台转办等方式获得,在转办环节容易因分类处理不及时产生矛盾纠纷,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风险。

(二)通信行政执法尺度把握不够准确相关行政执法处室接到请求查处的行政案件时,由于获取的信息不全,对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辖、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资格认定以及适用法律条款等方面认识和理解还存在着不够细致透彻的问题,影响到通信行政执法的效果。

(三)行政行为行使不够完整在具体的案件中,由于执法人员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如何与时俱进加强对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实施监管,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缺乏足够认识,加上对行政行为的法理认识及研究不够深入,在处理工信部或者其他部门转交的案件时缺乏对不同行政机关之间、不同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及第三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清晰剖析,导致作出的行政行为过程性和最终答复之分,一些不属于管辖权限范围的案件没有及时移送或向相关主管部门反馈,进而引发了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的风险。此外,我局的一些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后,也缺乏对相关企业改正情况的监督检查,仅凭企业一纸复函即答复用户,也同样引起了监管风险。

(四)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我局目前在编公务员为15人,除去局领导和综合管理人员,实际从事通信行政执法的在编公务员有8人,平均每个执法处室只有2-3名执法人员。为完成日常通信监管工作任务,我局以各种方式,抽调相关支撑单位人员协助开展通信监管工作。由于一些执法人员和辅助支撑人员对通信监管目的认识不足,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学习理解不够深入,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有不到位或越位风险。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11月中央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将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立足本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自贸港建设需要,统筹谋划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通信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学习,把握通信监管的总体要求;二是强化电信市场服务监管,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好差评”和告知承诺等改革政策,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三是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深化普法责任落实,加大对通信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基础运营企业、增值业务电信企业等依法合规经营。四是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普法工作与通信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利用音像资料、网络平台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提升普法效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预防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和警示教育,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考核;四是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14月13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